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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珍惜自己的生命————认清自杀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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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02: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华出版公司编辑部  编
  序  言
  第一章  自杀的痛苦
  (一)  窒息而死
  (二)  麻醉而死
  (三)  中毒而死
  (四)  其他自杀方式
  第二章  死后的真相
  (一)  灵魂是存在的事物
  (二)  枉死后的苦痛
  (三)  找寻替身
  第三章  理性的批判
  (一)  爱情是个什么东西?
  (二)  命运的彻底观
  (三)  奢华浪费是人的大害,也是中国的大害
  (四)  世界自有他独立的存在
  (五)  普劝世人
  第四章  当前世界性的自杀问题与防治
  (一)  台湾地区自杀案的统计
  (二)  自杀个案的报导
  (三)  自杀·有徵兆可以预防
  (四)  自杀预防与电话危机调适法
  (五)  自杀防治的社会力量
  序  言
  各位朋友!这本书要谈论的是“自杀”的问题。人到了非自杀不可的地步,是何等的悲惨与不幸啊!
  照道理讲,不应该发生这种事情,可是从各种报导中,看到不同年龄、职业的人“自杀”!世界各地所列出的“自杀”统计数字,一天比一天多,一年比一年多。在各个角落发生的自杀事件比公布的数目更多。这是多么可怕的现象!这些认为“除了自杀,别无他法可想”的人,白白地断送生命,却不知道死后又永远的受苦,我们感觉非常的悲痛与沉重!特为奉劝想不开而消极、悲观的朋友编纂了《认清自杀的真相》这本书。
  自杀的原因虽然复杂而不相同,但是人到了自杀的时候,总以为从此“一了百了”、“从此解脱”。可是,死,真能一了百了吗?我们观察自杀的案子,有那一件不是为他的后人、亲友留下一肩沉重、痛苦的担子?自杀,只不过把责任转嫁给别人,将问题转嫁给社会。因此,自杀怎么可以算是“解脱”呢?所以实在无法令人想像自杀者的理性何在?
  据说,自杀后被亲友发现,送到医院救治而生还的,比自杀而死的人,比率更高。各位想想,长年累月加起来,因自杀而死的人数,是一个多么可怕的数字!世间最不幸、最悲惨的事,有过于自杀这件事的吗?
  死,能一了百了吗?在他将死未死的时候,所忍受的痛苦,那种惨况,是不是令当事人后悔莫及呢?我们觉得奇怪,一个人既然对人生问题的根结还没有弄清楚,何以就把宝贵的生命,在一时想不开的景况下,白白地断送?他有没有想到他的“父母亲友……”将如何承担他的自寻短见?
  “千古艰难唯一死”,死,非常可怕,尤其是自杀而死,千万不可尝试。自杀,不仅在“弥留”的那一刻,要受椎心痛楚的煎熬,死后(如果你相信宗教,承认灵魂的话),灵魂所遭遇的惨痛,比临死时还要增加千万倍。所以,对“死”的问题稍有研究的人,听到有人自杀了,便生悲悯之心,想尽办法去救他。
  “自杀痛苦的理论与事实”本书一一详细剖析,希望读者把它看完——因为紧要之处都在后面,更希望看完以后,发慈悲怜悯之心,能将此书大量与人结缘、宣讲,务必使每个人都知道“自杀”并不是“解脱”,而且更不是“一了百了”!
  现实生活中,多数自杀者一般都是为了“婚姻、生计、债务、久病不愈、苦恼无法解决”等问题而出此下策。尤其当科学越是发达、社会形态越是复杂、人际关系越是冷漠的时代,自杀之人更多。因此,为了拯救这些徘徊在“歧路”上迷途的人们,就全靠大家来关心他们,开导他们,提醒他们,使他们——彻底醒悟,不要走极端。
  我们谨在此大声疾呼,普劝同胞们,共发悲悯心。当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天华同仁  谨启
  第一章  自杀的痛苦
  我们置身于现代社会,所发现的自杀方法,其途径极多,因此,他们所感受的痛苦也各有不同。
  现在,分为四类来分别说明——
  一、窒息而死
  (一)投  水
  投水自杀——我有一个朋友,曾经亲自经历过一次。他平时极为镇定,喜怒不形于色。后来因为生意失败,潦倒商场,竟然投上海黄浦江自杀,幸而被路人发现救起,送到医院急救。我得知消息,马上去看他,他一见我,涕泪迸流,悲不自胜。我就问他投水后的感受,他凄然地说:痛苦难当。
  “究竟痛苦到什么程度呢?”
  “江水直灌呼吸道,肺部气体又内逼,内外并冲,胸痛如裂,无法忍受(另外有人耳鼻因而溢血),但在刹那间,就闷绝过去了。”他说。
  “既已闷绝,痛苦应该没有感觉了。是不是?”我说。
  “不是!不是!胸部闷塞的剧烈感,依然强烈。”
  这个朋友素来是一个不动声色的人,他在医院中和我谈话的时候,竟然心有余悸,眼泪直流,可见投水的痛苦,是如何地可怕了!
  (二)自  缢
  自缢,就是上吊。自缢与投水,虽然同样是“窒息”缺氧而死;但是自缢死亡,是因为喉管被截断,血流被阻止,自然更加一番痛苦。从前有一人叙述他的自缢经过情形时说道:“一经投缳,气管闭塞,血液倒流,身如刀割。接下来就是全身麻木,痛入骨髓。”以上两人,还都是“自杀”后立即遇救,还缺乏自杀的全部经历过程。
  现在,再看外国人关于“窒息”而死的情形,是怎样的描写。
  据西方医学界研究,在窒息的时候,意识昏迷,是因为血液不十分酸化的缘故。但是他的血液还有某种程度的迟缓流动,以致血色黯黑,肺部起小斑点,有充血现象。
  又当罪犯被执行绞刑时,咽喉骤然被压迫,气管不通,血流阻滞,自然是无比痛苦。开始时二十秒到三十秒之间,外表好似很稳静。稍后因呼吸运动,频繁短促,又不得畅通,便发生“呼气”及“吸气”的痉挛现象(应是肺部的反射作用,并不是真有空气出入)。那时的痛苦,就更无法形容了。最后,身体已经疲惫不堪,呼吸紊乱,微弱直到气绝为止。气绝之后,面色枯白,两眼突出,舌头悬于唇外,双手紧握,恐怖异常。
  又说:“窒息而死的人,开始是肺脏受到强大压力,接着筋肉麻痹,最后虚脱而死。自始至终,意识虽然混乱,但是肉体所起的变化,和难忍的痛苦,却清清楚楚印在心上。从我的朋友经验证明,他确实知道胸部闷塞感,可见并不是没有意识。然而他被救起的经过完全记不起来,所以说,意识虽有,但没有活动——到将死那一刹那,意识忽然清醒,而在水中那一瞬间尤其特别清楚。所有过去和现在的一切景象,清清楚楚出现在心灵上。死者在此时,往往悲从中来,深深懊恼自己孟浪。但到了这种地步,悔恨也来不及了。因此,自杀的人,在将死未死的时候,不仅身体上感受到无限痛苦,就是心灵上也蒙受无限的痛苦,才走到“死的尽头”。
  另外,何励?先生又说:有朋友姓严,到西山深处扫墓回来,夜长昼短,很快就天色入暮了。怕中途遇上老虎,在归途上拼命地奔跑,途中望见山腰间有一座破庙,急急奔进去,当时天已黑尽,听到墙角有人说话:“这里不是人待的地方,你赶快走吧!”严某心里毛毛的,问那人为什么坐在这种黑角落里?他说:“我实在是吊死鬼,是在这里找替身的!”严某听了之后,毛骨悚然。但是他想一想又说:“我与其冒着被虎咬的危险,宁愿被鬼害死算了,那——我们就共宿一宿吧!”鬼说:“那你不走也可以。可是阴阳两条路,你受不了阴气的侵袭,我也受不了阳气的烁炙,我们都会浑身难受不安,我们各占一角,不要接近好了。”
  接着,严某问他等着找替身的缘故,鬼说: “上天有好生之德,不希望人们自杀,譬如忠臣殉国,烈女殉夫,虽然是横死夭寿,但和寿终正寝是一样,不必找替身。至于那些被环境所逼迫,穷途末路,更无求生可能的人。可怜他们情非得已,也让他们迳自投胎;同时仍然按他生平所作,依善恶受报,也不必找替身。另外倘若有一线生机,或者为了一点小事想不开,或遇事拖累别人,呈发暴戾之气,轻率地投缳自缢,就违背上天好生之德了。所以一定要使他等着找替身,表示对那些轻视生命的人一种惩罚。因此,把他们幽囚在阴暗之处,经常是百年岁月……。”
  又问:“是不是有诱人做替身这回事呢?”
  鬼说:“这种事我是不忍心做的。凡是一个人自缢,是为保全节义而死的,他的灵魂从头顶上升,他的死亡过程也快。为了嫉妒、含忿而死的,灵魂从胸口以下下降,死亡的过程就很迟。在未气绝的时候,所有的血管内血液倒流,肌肉和皮肤仿佛一寸一寸地割裂,痛似凌迟,肺、肝、肠胃里,如同烈火烧烤,无法忍受。像这样经过十几个小时,形体与灵魂才分离。想到这样剧烈痛苦之事,当我看到想要自缢的人,即阻止他不要做这种傻事,快迷途知返,怎么肯设下陷阱诱他去做替身呢?”
  严某又说:“你存这种念头,一定会升到天道为神的。”
  鬼说:“这种事我是不敢妄想,只有专心念佛、发露忏悔,期求佛陀接引罢了!”
  片刻之后,天已将明,再问已没有回声,再细看也看不到人影。后来严某每次上坟,一定携带饭食和纸钱去祭他。同时,也总是有旋风在左右卷来卷去。过了一年,旋风没有了,心里想:一定是他因为“一念的善心”,已解脱鬼道了。——见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
  【增补】
  戈荔田说:“有一个妇女受到她婆婆虐待,自缢身亡。她住的房子因此废弃无人居住,用来收藏杂物。后来她的公公娶了一个妾,比她婆婆更为凶悍,公公又喜欢在暗地里纵容他的妾,全家人很高兴这个妾遇到了劲敌,也在暗地里支持她。因此,做大房婆婆的弄得灰头土脸,无法反攻,只有忿忿准备去上吊。但是家里已无其他的屋子可供上吊,于是偷偷地跑到媳妇上吊过的那间空屋。在刚开门的时候,忽然看到媳妇披着头发,拖着舌头,迎门站着,婆婆本来就很凶,一点也不在乎,只是告诉她做鬼的媳妇说:“你不要向我发狠了,我现在就还你的命!”媳妇没有回答她。对着她直扑过去,阴风惨惨,顿时婆婆吓昏倒在地上。不久家人来寻找,经过急救才苏醒过来。婆婆说出她看到媳妇的经过,大家都安慰她,还好没有失掉性命。”
  这一夜,婆婆梦到媳妇告诉她说:“婆婆的命我该去顶替,同时,做媳妇的也没有报复婆婆的道理。更不会把婆婆的性命当作替身,所以我拒绝了婆婆偿还我的命。我的鬼魂现在被幽禁在暗室里,凄惨万分,希望婆婆千万不要再走我的老路了!”
  婆婆听到这番话哭醒了,惭愧万分,便请来很多出家人,为媳妇做七天超荐法会。
  戈傅斋先生又说:“这个妇人有这种善念,已足够上升天道的条件了,其实也不必再为她超度了。”这席话实在很得当,然而戈荔田(傅斋)先生,都不愿说出死者的姓氏,这是我感觉缺憾的地方。见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
  二、麻醉而死
  安眠药片、迷幻药、吗啡、鸦片……,都是麻醉毒剂,服用过量能使中枢神经麻痹,使生命陷于死亡状态。有些企图“自杀的人”,误以为这种麻醉性药品吞服以后,可以毫无痛苦地迷迷糊糊死去,什么都不知道了。所以有些企图自杀的人,不约而同,都跑到这条路上去了。但是,据我所见,吞麻醉剂的结果与他们的想像完全相反。服了麻醉剂,并不是就此糊里糊涂地死去,依旧要醒过来,并且醒过来以后,极为痛苦(近来例如歌星甄妮在港服安眠药的例子)。去年我一个朋友的女儿,服了过量镇静剂,昏昏地睡去,她的家人没有察觉,足足睡了一天一夜,方才醒来,顿觉头胀欲裂,五脏翻腾,欲呕又呕不出来,所感受到的痛苦,强烈无比。还有一位朋友的太太,因夫妇口角,吞服了鸦片,我去他家探望的时候,女的已醒过来,却不发一语,双目圆睁,呻吟不绝,状至恐怖。那种惨痛的样子,至今还映在我的脑海。以上所举都是事实,不过将他们的姓名隐去。
  又据报载,有一家大医院的一位护士,她于下午二时,偷服了吗啡,一直到半夜才醒来,痛苦呻吟的声音,把同室的人都从梦中惊醒。从以上三件案例看来,的确可以证明,服了麻醉剂,终究要醒过来,而且又极为痛苦。有人却说:“不会怎样的痛苦,他们所以醒过来,只因当事人所服太少,倘若多量吞食,一定是一眠不醒?,又何来痛苦呢?”殊不知服了少量麻醉剂,已经难过万分,何况服了大量的呢?大凡服了大量麻醉剂的人,四肢必然完全无力。在别人看来,只见他瞑目不动,以为并无痛苦。其实此人正在饱受种种苦楚煎熬——如头眩气促、心胸闷痛。不过因为他四肢五官疲乏得无法将他所受的痛苦表示出来而已。所以别人初见时,看不出服者的苦状,以为服了麻醉剂便会安然地死去。等到后来,因受药力伤害得太厉害,终于不能支持,就在挣扎的时候,只能发出微弱而凄惨的呻吟;此种呻吟的声音,不知包含了多少身体的痛苦以及心灵上的痛苦在内。也许这里面也含有许多悔恨与哀怜的求救。不过那时候已经软弱得不能明白表示了,所以只认为他不过呻吟两声罢了。此说并非没有根据,据报章刊有许多医学专家发表谈话,服毒和麻醉剂的人,当被人发觉时,大都呻吟不已。可见此种自杀的人,死时并不是平平安安的死去(我的一个朋友曾吞服鸦片自杀,当毒发时,他说痛苦异常,只求速死)。况且此类自杀的人,在经过若干痛苦和发出若干呻吟声的时候,还没有被人察觉,以致因剧烈的痛苦而昏厥过去,变成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但服大量麻醉剂临死并无痛苦这类话,也许会有人赞成。但是,倘若有人信了它,就上大当,吃了大苦了。我对于这一件事,本来就想与大家共同讨论讨论,现在趁这个机会,加以详细地说一说。
  我们要知道,那些安眠、镇静、麻醉剂服多了,都会陷于极深的失神状态。当时呼吸停止、心脏跳动、与死亡一般无二,可是经过一个消解时间,仍然会醒过来,不过经过的时间没有一定,从几分钟、几小时、几天、几十天、几个月都有(西方医学界证实),经医生勘验,有许多吞麻醉药而死的人,往往已断定其死亡,就胡乱地为其“早计埋葬”(西方习用语,犹同“未死而葬”),等到醒过来,早已被家人入殓,欲出无门,终至闷死在棺中。此种痛苦、恐怖、试想多么可怕!如果要了解麻醉剂为害之烈,必须先了解“失神状态”之如何危险,现在先举几个国外发生的例子来证明——
  (一)戴夫所著《早计埋葬》一书说:
  “在‘物产展览会’附近的一个妇人,有一天昏厥气绝,入于极深的休克状态。医生判定已死,此时因正当盛夏,仅隔六小时,便匆匆举行葬礼。过了很多天,这妇人的母亲预备将她女儿的尸体迁葬到另一地,因此将坟墓挖开;这时母亲顿时大吃一惊——因为看到她女儿的尸体,已不是葬时的安睡模样;现在是散乱如麻,裹身体的布已撕成碎片;其实这个妇人根本没有死,便被医生误诊而活埋了。后来她醒过来的时候,痛苦烦闷已极,所以将衣服围布啮成片片而死,她母亲见到这种惨状,从此精神错乱……。”
  (二)据菲戛洛杂志刊载法国一位医生,自述解剖验尸的经过情形如下:
  “约在五年前,一个因‘发狂’而死的妇人,死后两天,徵得她的家人同意,医生准备对她病理加以解剖。因此把她的尸体横停在大理石桌上,另有一枝烛火,安置在妇人的胸前。因为此时正当午夜,一切安排就绪。于是我(医生自道)手持解剖刀,直剖妇人的上腹部。不料这妇人竟然狂叫一声,顿时跃起,烛光马上坠地熄灭。她一手抓紧我的头发,一手乱抓我的面部。我因而恐怖至极,就用手中解剖刀乱刺。妇人被刀所刺痛,长嘶一声倒地不起,我也从此昏厥,不省人事。直到次日中午醒来,见妇人横卧血泊之中,一把尖刀直贯她的心脏。至今思之,心有馀悸。那妇人的爪痕,仍然留在我的脸上。……。”
  我读了以上两件悲剧故事,不禁为之落泪。也为这两个妇人而哀痛。但是像这一类事情,世界上发生的当不在少数。总之,使人坠入昏迷失神状态的,虽然不全是麻醉剂,可是麻醉剂绝对能使人陷于昏迷不醒状态。人,一旦入了这种状态,就可能会发生上述悲剧事件。虽然如此,有人听到这番报导,依然难免起疑,说:“近来西方医学昌明,难道连死与活都分辨不出来么?”如谈到这一问题,确是一件大公案。
  几年前,巴黎医科大学的德尔塞赫教授,鉴于“死的徵候”难以判定,就拿出一大笔钱,来徵求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论文。后来收到了一百多件的研究报告,竟然没有一个入选。死的徵候不易判定,由此可见。现在经西方医学界检验,除了尸体腐烂之外,如呼吸断绝、心跳停止、巩膜起斑,乃至骨硬体冷等,都不足为死亡的决定特徵。可是,尸身腐坏的时间没有一定,如说非到尸身腐坏的时候,才可判定死亡,那么在尸身未烂之前,就不能埋葬了,那又怎么可以呢?然而照现在一般医生对病危的人,只要气息一断,心跳停止,就算是“死亡”,这又多么危险呢?所以西方医学界对“早计埋葬”,加以严密戒备,并且有各处“人道协会”专理此事。根据伦敦“人道协会”报告,在过去二十二年中,竟有二、一七五人因“预防早计埋葬”而重获生命。另外,“哈姆布尔格协会”,不到五年,也救了一○七人。虽然各处多少不同,但都有良好的成绩。就以上述所说二千多人而论,早经医生判定“死亡”。如不是“人道协会”的慎重戒备,救命有方,他们早已埋骨黄土。枉死城中,平添了无数冤魂!我对“早计埋葬”一事,所以不嫌琐碎反覆引证,就是要国人对这一“生死”问题,郑重加以注意。我们想到,自西方麻醉药品输入中国以来,像这一类枉死的人,不知多少!(上海)申报曾经发表“自杀方法的研究”一文,所引事实,可为佐证,再加引述。
  “‘洗冤录集证’记载:尝闻‘老仵作’(古代验尸官)言:检查服鸦片人的尸体,伏者居多,侧者亦常有,惟平仰者甚少。其故由于死者埋葬之后,鸦片毒退,仍复醒回,辗转棺中气闷而死的缘故。又记道光七、八年间,粤东有吴姓其人,旅中穷极无聊,吞服鸦片而死。旅店主人,不敢将他收殓。知三水地方,居有死者的亲属,随即遣人报信。及亲属至,死者已于前一天醒转,计死去三日四夜。”
  我的朋友孙君曾说:
  “有一天,我的妻子胃气痛复发,她就将家人所传的丹方,名叫‘九笼佛手’服了。九笼佛手,是在鸦片水中煮过九次的佛手。岂知她服了之后,渐渐的神志不清,昏厥过去了。于是举家惊惶失措。因为她服用‘九笼佛手’时,没人看见,就立即请医生急救。据医生说她一定服了什么毒,随后施用种种急救方法,终究无效。接着脉断气绝,医生说是死了,就在忙乱间为她准备后事,预备将她入殓;想不到过了九个小时,还没入殓时她却又有了气息,人也渐渐醒过来了,到今天还活得好好的,这是今年(一九三一年)九月事。从此事可知,‘九笼佛手’药力还小,所以仅隔九个小时就醒转过来。如果服了鸦片、吗啡,就不同了(案:胃气痛,即俗说“胸痛”,患者很多,服鸦片剂药以止疼的人也很多。中药以延胡索三钱,五灵脂六钱、姜黄五钱、蒲黄、乳香、没药各二钱、砂仁一钱,共研末密封,待痛时服二钱,或煮汁服用,可愈)。
  不仅鸦片是如此,安眠药、镇静剂都是同类性质。大量服用,都会至人于“死亡状态”。上海名医萧某也说:服了大量安眠药,虽然一时死去,但是终究要醒转来。一个人若多服“麻醉剂”,难道不怕“生埋活葬”么?我想西方国家,对“自杀”防护如此周密,生埋活葬的,尚且难免。中国既无“人道协会”,又执著于习俗,受到一般法令约束,死后一两天,就要入殓。当目前自杀风气难以扼止的时候,因此送掉性命的人,恐怕不在少数。我的朋友任君告诉我说:“若干年前我有一个亲戚,吞鸦片自尽。死的那一天,是六月一日,天气酷热。到入殓的时候,尸体不但没有一点臭味,而且非常柔软,简直不像死人的样子。我一向怀疑这种事,现在才恍然大悟,这个人并没有死掉,决然无可怀疑了!”因此,照我的看法,凡是遇到服镇静、麻醉剂过量自杀的人,即使呼吸断绝与死人一样,把他看为昏厥可以,但绝不可宣布此人已死。守候几天,以观动静,最为稳当(最好就地挖一个坑,把他的头放在坑上沿,身体放在坑里面;或将麻醉昏厥的人,置于泥地上,身上用泥土遍盖,只留头部,身体不烂不可入棺,这样亦可醒转)。即使是因其他病症而死的人,收殓也不可以太急。例如“生产、血晕、疯瘫、癫狂”等,都可以致人于昏厥,如果家人不加审慎,岂不是造成自杀者,在枉死城中枉死了吗?总之,人不自杀,又那会枉死以致遭遇极苦?深盼存有自杀意图的人,早日觉悟。
  三、中毒而死
  “中毒”或“服毒”,就是一种器官或多种器官,受到毒性药品侵入,而使生物躯体变化、损坏,而导致死亡。其实,毒品,亦包括麻醉剂。
  除麻醉剂之外,例如服用“强烈化学品”而自杀致死的很多,尤以服农药自杀,特别提出讨论。(三)硝酸、硫酸、盐酸、巴拉松
  这一类药品,腐蚀的作用最强烈;一入口,便触发剧烈的燃烧,最后导致消化系统全部腐蚀出血而昏厥。表现在外形上的,依毒药的种类,可发现当事者的口唇,呈黄、黑、白等色。又发生呕吐、昏眩、泄泻及剧烈的胃肠炎。内脏坏死,剧痛难忍,兼之冷汗虚脱,脉搏微弱,呼吸急促,进而面色青白等,同时发生,当事人因此导致呼吸闷塞而死。
  (二)砒石与磷
  砒石,就是中国俗说的“砒霜”,西药的学名“砷”;磷,是火柴制剂。这两种毒剂都是烈性毒药,服后所产生的后果,徵候相似。当事人服后发生剧烈的食道、胃肠炎,痛不可忍,晕眩呕吐泄泻,经急救后可稍稍平复。数天后胃肠再度发炎,血管二度发生病变,窍孔流血,末后,常因脂肪质变性而死。
  同时,大量的砒,溶入血中,突起急性中毒,剧烈的发生呕吐以及昏睡、谵语、搐搦、肢节麻痹,最后心脏麻痹而死。砒中毒后,体内疼痛如烈火烧灼、千刀断肉,反侧难忍、皮肤出现血斑。经解剖后,可见内脏有普遍出血现象。
  磷中毒与砒中毒情形相仿。
  根据纪晓岚记载,砒中毒后,用“冷水调石青(中药)可解。”现在的急救法,多半先行灌肠洗胃,再以化学治疗,休养候愈。
  四、其他自杀方式
  (一)饮弹自戕与刀械自杀
  有一位朋友从军多年,历经枪林弹雨,曾数度负伤。据他说,当两军相对冲锋之时,弹雨横飞,枪弹着身,如同猛挨一拳,开始时不觉得痛苦,但不久,头部便感昏眩,视线模糊,一刹那就昏过去了。
  我问他为什么忽然会昏过去?他说:痛极了才昏过去。可说在昏过去的时候,痛苦虽没有完全感觉到,可是醒来之后,则剧痛难当。有的手扒脚踢,满地翻滚,身上泥土,都被他挖掘成坑,你看是如何地难受了!总之,不论受伤轻重,昏过去了,终究要醒过来。不过伤重的人,往往因流血过多,虚惫已极,动弹不得。别人看到以为他静静地死了,没有什么痛苦;殊不知他真是极苦难当,有口难言……。我听了他这番话,颇为伤恸。
  又有一位朋友姓马,他也从军多年;我问他负伤以后的情形。他说:有一次作战,一位军官腹部中枪负伤,当时就昏过去了。等醒来之后,满地打滚,痛苦极了,要我补他一枪算了,免得受这种灼烧剧痛的煎熬。他与那位军官是至交,实在不忍补他一枪,可是又没有办法救他。他仆在地上,又翻滚老半天才在挣扎中死去。当他翻滚的时候,看他筋骨暴起,曲指如钩,双目血红狰狞,恐怖极了。
  从以上两个人的例子可以发现:
  负伤不死的人,固然要醒过来:就是致死的枪伤,也要醒过来。死——还是很困难的一件事,还要“慢慢地等死”。其次,在那里翻滚,确实感到痛苦,就是僵卧不动的重伤者,也感痛苦;所感的痛苦,也许更加厉害。
  总而言之,不论用枪自杀,或被杀,绝不是就此昏厥不醒而不感痛苦的。所以要用枪自杀的人,此中的痛苦,是不可不知的。但愿当您举枪时,再三思之,勿轻举妄动。
  到于刀伤的痛苦,那两位军官朋友,都说比“枪伤”更为惨痛。
  (二)辗  死
  自从有铁路以来,想不开的人,就发现“卧轨自杀”,是一种一了百了的解脱方法。以为火车过处,身首异地,什么都不知道了。但是这种死法,究竟痛不痛苦呢?——实在是残酷且悲哀极了(几年前电影演员洪波在中华路卧轨自杀,就是一个例子)。
  (三)跳楼自杀
  跳楼自杀,和从一般高处向下跳的自杀方式,都是一样的结果。当死者最初向下跳时,往往因为震动过烈,失去知觉,等他醒来之后,全身骨折肉绽、腑脏碎裂。
  根据《死的研究》一书作者哈伊姆博士——“从山崖下坠”的回忆报告说:
  “我身如疾风般,从山顶坠落在下面岩石之上,经过弹震,又弹起掷在后右方大石头上。自己感觉从几十公尺高空下坠,头触岩石,接着又弹撞石壁,都听到沉闷而巨大的响声,顿时知觉全失。陷入七八个小时的昏迷后,才感觉到万箭刺体般的碎痛。”
  (四)饿  死
  饿死是被动的,但是自己绝食,则是主动的。
  西方医学界,曾以动物来作“绝食试验”;当一个动物由“挨饿期”到“死”的过程中,有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时间,均呈“稳静状态”。但隔不了好久,体温上升,突然间会兴奋暴躁,无法停止。接下来,是体温突降,生命便告终结;人,也是同样过程。实际上,照上述情况,一个动物饿死,它的“过程”,又分为“绝食弧”、“饿死弧”两个段落。在“绝食弧”阶段,生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到“饿死弧”阶段,体重减缩,身心衰弱,终至兴奋暴躁,内部发生奇异的感觉,连“人肉”也想吞食,道德意识完全消失。绝食后,生存的期间,延长至六十天,是常有的事。甚至可延至三个月之久。在这种状态下,长期接受“心脏衰弱”、“暴躁”、“意识穷凶极恶”,惨何忍言?
  (五)综  论
  以上所述种种自杀,也许还没有包括目前更新的自杀方式在内。虽然它们的性质不同,痛苦情况不同,但大概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自始至终,痛苦清清楚楚会感受出来(如溺死、自缢死、服毒……痛苦景象都明明白白)。
  二、昏厥后,复苏,痛苦印象深刻,感受依然十分敏锐(如服麻醉剂、跳楼等)。
  三、将死时,意识转为清楚,过去和现在的景象,历历分明。这一条,不仅窒息而死是如此,即使其他一切的死,也是如此。例如普通病死,也有“回光反照”景象。但回光反照是外灼的,而意识转为清楚,则是内部自觉的;这种景象,还在回光反照以后,生命断绝之前。
  所以从第一、第二两项来看,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杀,迟早要感受到自杀的痛苦的,而且了了分明,绝不是幻觉和假象。
  从第三项言,可知任何方式的自杀,到临死时,意识一定转变清醒。既已清醒,所感受的痛苦更强烈。
  由此可以断言:“感受到痛苦”和“临死意识转变得特别清楚”,是“自杀而死”的共通性。就是将肢体截断,也逃不了这共通的过程,同时也必然感到剧烈的痛苦。
  (六)旧式科学思想误人
  自杀的原因,虽说是“客观环境和主观心理反应”所造成,但是受到“科学说教”的影响也不少。因为一般科学家对“生命”二字的诠释,没有明确的理念。而现在大家奉为圭臬的,就是斯宾塞(Herbert Spencer)所主张的“依稀”、“笼统”的一个诠释。在他的《生物学原理》一书中,说明“生命是一种顺应环境的内部的连续变化”。后人根据他的主张,更为明显的诠释。所谓“生命是全体对内和对外的不断活动”。对内活动,就是脏腑生理变化所唤起的营养呼吸循环排泄等。对外活动,如肌肉收缩等。“不断”是指内外二种活动连续不断而言。然而,我们只说“生命就是对内和对外不断的活动”也未尝不可。换一句话说,生命就是内部的呼???吸循环,与外部的肌肉收缩等不断的活动,也并无不可,又何须加上“全体”二字?由于近代生物学家试验,从鸡身上割下来一块肉,这一块肉,在适宜环境之下,依然不会变坏,而且还长出毛,好像没有割下一样。那么这块肉既有了“活动”,也应该说它有生命了,可是——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加上这“全体”二字,就是说:“生命是指内外部全体活动”而言,并不是指单项的或多项的活动而言。所以说:“生命是全体对内和对外不断的活动”。生命的诠释即是这样,现在人所奉为圭臬的也是如此:因此就有人反驳他说:“第一要解决的是——能活动的是否代表生命的存在?如果论‘活动’,如日月经天,江河流地,空气流动声光远播,磁石吸铁,电产生能,乃至世间所有‘质点’,在时空中,都流动不定,这都可以叫做活动。那么,江河日月,是不是都有生命呢?如说没有,可知能活动的,不一定是具有(意志的)生命。至于说一项或多项的活动,不一定是生命;必须要具有整体的活动,才可说是有生命的东西,此理更加不通。单项的活动既不能构成生命,为什么‘整体的活动’,就是生命呢?整体不是由多种单元构成的么?难道成为‘整体’的时候,单一的条件就会突变了么?譬如以‘油’而言,单一的原子既不是油,为什么集合成群,集滴成液,就成了油呢?究竟这一个油原子是不是具有油性呢?如果它不具油性,那么它的总体,终究不成为油。如果它具备了油性,一滴之微,也还是油。一与全体,有什么奥秘存在?所以从这一角度来看,这种论题之荒谬,令人发笑。总之,“生命”这一名词,实在是很难诠释的了。
  科学家与哲学家,对生命的解释,论战从古及今,依旧是悬案。所以一般人都不了了之。
  美国著名科学家霍列斯夫说:“生命的真性质,与死的真实性,我都不明白!”神经医学家纳姆博士也说:“我对生命及死的意义,还无确切的见解。”可见西方人对生命的原理并不十分了解。就是斯宾塞所说,也不过是一种假定的意义,而不是生命的真正诠释。可是今人却奉为至理名言,认为是确切不移的真理,岂不荒谬。比如有人把鸡头斩了,信仰斯宾塞“生物学原理”的人,必然会坚决地说:“鸡头斩断之时,就是鸡命断绝之时;它一定不会感觉痛苦。”如果你责问他为什么?他就说:“鸡的身体内外活动已经停止(呼吸断绝),生命当然没有了。那么知痛觉痒的触受意识,自然也就消灭了。”
  然而,他虽然是这么说,这只可怜的鸡,还在那里作死后颠扑挣扎、痛苦难当的样子。可是有人就是不承认那是已死的鸡挣扎于死后的痛苦之中,说那是一种神经的反射作用。在普遍心理学上,既然有这般见解;无怪他们认为一些寻死的人,卧在铁轨之上,听火车隆隆而来,以为身体轧断,生命便已死亡,便不知痛苦。所以身体一麻木就什么都不知道了。这种迷信科学的一知半解,实在是可笑。
  科学家还有一种创论,认为“思想在脑部”,“痛痒感受”,也由脑主管,脑神经坏了,便不知痛苦了。相信这一论调的人,实在不少。所以就有人在想不开时,举起手枪,对着脑袋射击,也有从高楼山崖向下撞头而死的。像这一种死法,只是受到一般科学理论的影响。可是我们想到一个脑袋突然受到重创碎了,也不过一时晕过去了,又为什么知道它不再醒过来?不会感到痛苦呢?我们真想不透人们为何迷信至此。我们看看那些第一流医院,是如何处理因车祸、重创、重病“停止呼吸”的人的。那一家医院的医生不是当那一条生命“呼吸一旦断绝”,便把它送到太平间的?
  先驱科学上,虽然也认为生命的停止呼吸、脉搏停跳,并不代表一个人已经“完全死亡”,但是一般医生根本不理这一套!
  科学家们、医生们的想法影响“人类自杀得以解脱”的观念最大的,莫过于“一死百了”的“断灭论”。
  自杀的人,越来越多,受到科学进步的影响也很大。因为科学越发达,自杀的技巧越好,方式越简单,而且认为技巧越好,越不会痛苦。
  (七)自杀的新理解
  我们不厌舌敝唇焦地再说一次,“死后生命断灭和思想由脑袋所主宰”的论调,已被新的科学观念所否决了。由于近来“心理学、灵魂学、心电研究、催眠术”的研究日益进步。因此,“心光”的妙用,也逐渐发现了。我们知道,能左右世界,支配一切的,是“心”的力量;而不是客观的物象。例如:思想是“心”的作用;感觉是“心”,令人健康的是“心”,令人消瘦的也是“心”;乃至一切行为造作,无不是以“心”为主宰。在心理学、灵魂学、催眠学的试验中,所发现的奇异超人的境界,没有一样不是“心”的力量和作用。因此,可知“心力”,极为不可思议。西方著名学者密德所著《死的研究》一书中说:“心,不但是离脑而独立,更以脑为工具,而产生种种作用。而且心的要素与物质的要素,互生关系,而又互为影响。”最近弗拉曼宁(Flammarion)在《死亡及其奥秘》一书中说道:“心灵自有它的灵智;而且心灵是整体的,独立的,所以也是不灭的!”像这一类的理论,在欧美各国,早已风行一时;而我们还在那里守着干屎橛,抱着那些科学上最腐化不堪的论调,洋洋得意,肯定为世间唯一的真理,生死以之,不愿稍变,真是顽固可笑。世间任何一件事物都是可变的、生灭的;思想学术也是进化的,但真理是不变的。所以对一切理论,绝不可泥古不化。
  现在,西方哲学界所崇尚的新理论,一言以蔽之,就是“心灵万能,心灵不灭”。德国著名哲学家叔本华也说:“死为物质生命的最后,而不是自己存在的最后。”这种铭言——真是又“空灵”又“实在”。比较“思想由脑主宰,一死百了”这种陈旧不落实的论调,已不可同日而语。就是对“自杀”而言,也可以圆满解决了。
  上面曾说过,“感受到痛苦,与临死意识转为清醒,是自杀而死的共同特徵”,究竟这两层理由何在呢?如谈到第一层,自杀以后,所以会感觉到痛苦的缘故,一方面是因为“心灵独立”“身坏而心不坏”,感受的能力没有消失(因药力或震动力的破坏内脏,失掉知觉,但这也是暂时的)。另一方面心灵虽是独立,而“心灵与肉体”却有互存关系,所以身体的痛苦还是感觉得到。即使是“身体断裂、脑组织破坏”,这种强烈的痛苦,无不清清楚楚。
  至于第二层,临死时意识转清的理由也有两种:一是“反射作用”:好像将熄灭的灯,突然增明,返照刹那之后再灭。二是“承前启后的作用”:因为心灵既然不灭,所以此期生命将灭的时候,一定再度营建一个未来的生命以接续之。既然要营构一个未来的生命来相续,所以在此时意识不能不起特殊作用,给予能力,帮助构造(参看下一章“千里眼”)。我们强调一个人自杀(死了)之后意识会突然清醒,其原因在此。从新学理角度如此一讲,自杀而死的过程;便清清楚楚。自杀以后剧烈的痛苦完全会感受到,直到“死定”为止,绝不含糊。人,何苦要自杀呢?案:
  西方哲学界,有一派“纯粹的唯心论者”,也可称为“觉性论”者,依他们说,自杀以后的痛苦,会清清楚楚地感受到。总之自杀的苦痛,非常强烈。譬如用手捏着鼻子,或者将头浸入水中,已觉难过。那有投水自杀、气闭血阻,而不痛苦的呢?
  刀伤了指头,针刺到肉。那种疼痛,那有身体被轧断,五脏被子弹射穿,血肉模糊的痛苦剧烈呢?
  足趾偶然踢到石头,那种疼痛,又那里比得上从高楼下坠粉身碎骨的痛?
??呢?至于说到“脑部”碎裂,就不觉痛苦,这是欺人之谈。
  一个人要是自杀了,如果觉得痛苦,脑部反应必然最为厉害。因为神经愈灵敏的地方,所反应的痛苦
也愈厉害(如乳头、指尖等处??
?,脑部不是神经最灵敏的地方么,因此,它所反应的痛苦也自然特别厉害了!?
  第二章  死后的真相
  我们活在世间做人,大家都没有“死过”;活人讲死后的真相,真是隔靴搔养。何况要人信服你的话,那更不容易。
  现在我首先要使大家知道,死后的灵魂(神识),的确能记忆生前和临死时的一切经过。所以我把我所见所闻的“中外各地”发生过的事实,就所知写出来证明这个理论,而且这些事实,都是有根有据的。不过大家千万不可存有成见,认为看得见的东西就“存在”,看不见的东西就“不存在”。要知道——看得见的东西不一定“有”,看不见的东西,不一定“无”;譬如:“空气”、“电”、“原子”,肉眼那里看得见?可是大家为什么确信它“存在”呢?海市蜃楼看得见,何以又说它无呢?可知一种事物的“存在”与“不存在”,并非以“看见或看不见”为认定标准。更进一步说,平时“信以为有”的事物,往往是不存在的;平常认为它不存在的,也往往是“存在”的。像原子、电子、质子。科学家信以为有,而订为物质基本要素。然而东西方各国,有许多哲学家、科学家、却不认为世界有所谓“实质的存在”。并且认为原子、电子都是“妄说”。至于像平常斥为迷信的“鬼”、“灵魂”、“神”、“菩萨”,以为绝无存在的可能。而近代欧美各国,经研究专家证明,都已肯定为“实有”。
  总之,宇宙间一切真相难明,知识无穷。所以万事万物,都不可凭想像判断,也不可妄加肯定。说“有”说“无”,信 “有”信“无”,全是自己的一厢情愿,与真理的标准,全不相干。因此,人们对事物价值的判断,应该虚心,不要执己见为真理。——这一节讲灵魂为存在,以下再说“枉死后的苦相。”
  一、灵魂是存在的事物
  要明白死后真相,首先要肯定“灵魂”为存在的事物;如果否定了灵魂,那么死后一切都消失了,那有什么真相不真相可讨论呢?
  现在举八项世界各地的事实,来证明“灵魂”为一种“存在”事物。
  (一)近来西方各国,非常崇拜“心灵不灭”学说,确信有灵魂的存在,因此研究“灵魂”的学者、学会、心理学会如雨后春笋,遍于各地。这些学会的会员,还都是有地位的科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物理学家,像英国的洛奇爵士(Oliver lodge)、小说家柯南道尔,都是会员中的一分子。
  (二)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久为东西学界推崇。而“灵学”一科,竟然也罗列其中,并确认“灵魂学”亦是一种“科学”。更值得人们注意的是,现在英法各国大学,多设有“灵魂学”一门学科,供学生选修;将来“灵魂学学士”,亦将在社会占有一席地位了。
  (三)拍摄“鬼”的照片、录下“灵魂”的声音,将来都是可能的事。也时有所闻我们中国各地民间拍到鬼神的照片。但录下“鬼”的声音的,尚未发现。(天华编案:科学家已能用寇里恩式摄影法摄下人体及生物的灵电磁光。详情可参阅本公司印行之“禅定天眼通之实体。)
  现在举西方国家一项例证:英国海军少校朴顿,到美国菲特斐奥游历,到了那里,就住在他朋友渥利福斯书房中。入夜以后,他就榻而卧。将到半夜,忽然听到房中有歌声响起,歌词清新入耳,词云:“马鞭草与朱色之丹兮,打破我迷恋中的快乐……”。细听声音低细如秋虫哀鸣。他便起来寻找,但是什么都没看到,等他回床,歌声又起了。他就惊讶地问道:“是谁呀?”接下来就听到一缕低微的女子声音答道:“我是莎娜呀!我唱歌与你何干啊!”说完,歌声又起了。这位海军少校无可奈何,只得睡了。第二天,他把这件事告诉他的朋友渥利福斯。渥利福斯在晚间也到这间书房来睡觉,当他深夜刚入睡之时,听到歌声宛转低吟,徐徐地破空而唱。从歌词内容,记得这首歌,确是莎娜生前爱唱的一首歌。原来莎娜,是渥利福斯芳年早逝的妹妹。后来透过美国灵学会派人到这里,把鬼的歌声加以录音,灌成了唱片,至今仍然保存在“美国灵学研究总会”档案中。据说“灵魂的声音”,比“人声”频率低沉约百分之五十二。
  (四)各国灵魂学会、收到关于灵魂讯息,而证实有价值的报告,盈筐累箧。
  (五)近年来欧美各国设立的“灵学会”中,往往有“出现鬼影、听到鬼声、笔自动写字、家俱自动搬动、钢琴无人自奏、乐器无人自鸣”的惊人现象。可是没有见过这类事实的人,都不相信。
  下面有个例子,以供作证。
  《死的研究》一书载有伽灵顿所记“灵感会”一事,离奇动听,摘录如下:
  “由‘撒比阿’(灵媒)所主持的‘灵感会’,每一次开始时,灵媒面前的桌子,在灯光灿烂之中、众人严密监视之下,忽然腾起,浮在空中,离地有二尺之高。停在空中约二三十秒,不坠。像这样反覆数百次。有一次内室的小桌子,忽然腾空向外飞,落于外面灵媒面前施法的桌子上。
  “每次灵媒主持的灵感会上,一定有一两种乐器,无人自鸣,有一次一只小鼓突然自己敲了起来,又飞到灵媒的头上,然后飞到内室落下。
  “至于鬼魂的身体及面部也出现过一两次。有一次灵媒右边的监视人,觉得肩膀有人碰一下,回头一看,分明有一个人影子,在逐渐淡化,逐渐淡薄如轻烟,然后移入内室而没。
  “有一次,灵媒撒比阿的手足被人用绳绑住。不久,忽然出现一只白手,又将绳解开。于是灵媒再请人把他的手足牢牢缚定,那只白手又出现,绳又解掉,并且把绳子扔在一个旁观人的身边。另一次会中,一个绅士从衣袋中取出一个烟盒,当众放在桌子上。忽然烟盒自动开启,香烟自动飞到那位绅士的口中。
  “我到‘灵感会’不下四十次,对会中所显一切现象,绝少疑惑。更由于它们一再表现,断定绝无魔术行为。”
  又,《平等阁笔记》一书记载——
  “从前伍廷芳博士,游美的时候,参观灵学会十多处,所见令人闻所未闻,有听到鬼灵声音的、有与鬼灵说话的、有与鬼灵握手的,有一次见到鬼灵现形与人跳舞的。据说,伍廷芳曾赠一位鬼魂一束鲜花,那位鬼魂马上捧着鲜花隐去。”
  (六)西方国家有一种人,有特殊的目力,名叫“千里眼”,也叫“透视眼”。当某人临死之时,心身所起种种痛苦,以及蜕为灵魂的经过情形,都能清清楚楚地辨别。
  有一篇有关“千里眼”的文章,记载有一个叫阿摩尼亚的男子,便具“眼通”的能力。
  “……他的母亲死期已近,好在我的身心已能进入透视状态,见到这位妇人体内器官已无力接受精神的支配(灵魂与肉体渐次分离时)。在分离时,恰如至亲好友一般,难舍难分,在将分未分的时候,发生了这样的阻力,临危者似感十分痛苦。
  “没有好久,她的头部,似为一种美丽柔和,而有光泽的光晕所包围。大小脑皆逐渐扩大,特殊的交流电气作用,也中止了。
  “灵与肉分离的时间愈近,头部的光晕与热度逐渐增加,肢体末端都逐渐发冷而呈现黑色。在环绕头部四周柔软的灵气中,另外呈现一个头部轮廓,这个头形逐渐地清楚,最后发出一种强烈的光辉,几乎阻断了我的透视。这个灵魂的头,却从肉体的头颅上映射而出。当映射而出的时候,四周有芬芳的大气,氵晃漾波动。接着这灵魂的头颅,模型已具,大气也就随之消失。
  “灵魂的头已经形成。于是,肩部、胸部,到全部身体,逐一形成。生时的肉体所有的缺陷,不完美处,也一并消失,而趋于完美。
  “新完成的灵体,矗立在肉体的头上。此时‘灵肉’两者的关系,愈形隔离。此时,忽然发现活动而又疾速的一束电光。其中一部分归于肉体,又分散到全体,以防止身体骤然崩溃。
  “这一离开身体而形成的灵体,开始呼吸周围大气中灵的部分。最初呼吸似有困难,但渐渐习惯,转现愉悦之色。细观灵体状态,与肉体全然一致。外形,五脏六腑,乃至毛发手足,与生时无二,真是不可思议。
  “灵体的精神状态与情绪,虽然没有及时观察,只见它态度安详,并不以家属的悲哀而悲哀。因为它深知它的家人不知它的灵魂依然存在的缘故。
  “灵魂的变化经过,须费二个半小时,在它呼吸四周的新空气,已经习惯以后,便从肉体的头部移动。以它很自由的意志,移步向外。从室内到室外,继而飘浮到空中。我看见了不禁惊喜交集。接着见到两个灵体从灵界出现,与那位死去的妇人相见。并且一同走向地球的上空,冉冉上升。一转瞬间,距离渐渐拉远,逐渐消失。”
  狄维在他的名著《死与来生》一书中,也有千里眼所见“生命濒死”的记载。因为大致相同,不再引述。总之,“千里眼”在西方时有所见,并非凤毛麟角,绝无仅有。记得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外籍教授魏狄克也曾告诉我们见过千里眼的情形。千里眼并且能知过去未来,毫厘不爽。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七)自古以来,大宗教家,以及大哲学家,无不坚信灵魂的存在。例如犹太族的摩西、耶稣;阿拉伯的穆罕默德;印度的圣者释迦,都亲证灵魂不灭,死后有因果轮回。就是我国的孔子也说:“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鬼神之为德,其智矣乎?”可见孔子承认灵魂的存在。其他如希腊苏格拉底、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以及德国哲学家叔本华,都主张心灵不灭。
  (八)从来鬼神灵迹,载于“经籍、史书、传记、笔记、报章”,难于尽述。就是我的朋友中,亲见鬼灵的人,也不在少数。并非水光阳焰,似真似幻。
  据以上所说,“灵魂不灭”之论,证据充足,实在无可否认了。
  有人说:你所讲的,是“中阴”、是“识神”,就是“人死迳生鬼界”,也得说是一个鬼;灵魂一词,带着“我相主宰”,于佛理难通。我说:如果以这种道理问难,我只有认过而已。要知道我所要表明的,重于事而不重理。人,到了要自杀的时候,再去研究此中道理,已来不及了。    我们知道有随俗论事,以便让人知道“死后并不是一切都消灭,而是去受苦”。这才是紧要的。就理上说,“识神与灵魂”固有分别,如从事上说,则同时显示“死后生命不灭”之理,并无不同。所以滥用“灵魂”一词,方便而已。
  二、枉死后的苦痛
  一个人既然知道“灵魂不灭”,死后还有来生。以为现世的生命,为时短促,苦多乐少,有什么宝贵可言?不如自杀算了,也许可以解脱痛苦。但他却不知道人生一世,本来已很苦,如果自杀了,不但在苦上再加自杀的苦,而来生受报尤其是苦。而且所受的是“惨苦、极苦、长久苦、苦中苦”,真是有说不尽的苦。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大家千万不要轻生,以致后悔无穷。但是有人说:一生只归一生,自杀是今生的事,与来生何干?又怎么会受大苦呢?我说:要明白这个道理,只要把西方学界所发现的一件事,先来引述一下,理由就可举一反三了。
  外国人发现什么呢?——就是突然死亡的人,眼中留有最后所见的物象(过了不久,印象就渐渐消失)。譬如某人被杀,那个凶手就是这个被杀者眼中所留最后的印象。西方人用兔子来实验。用棍子把兔子击毙,从兔子眼中,则可见到致兔子于死的凶器映现。看到这项试验的人都极为惊异,而不知其故。实则此种理由不难了解。实在是因为人或兔子,当他被杀时,就反应出极端的恐怖、绝大的痛苦。这种形势,强烈地映入心中。眼睛第一个反映出这种景象,仿佛照相机一样,就把他反照下来了。既然有这种发现,那么生前自杀,死后受苦的道理,就不难明白了。人们要知道,能分别苦乐境界的能力,全是心灵作用。心灵既受到绝大的恐怖和痛苦,这种印象是不会消失的(与“能力不灭论”Law of Conservation of Energy 相符)。就是人死了成了鬼魂,这种恐怖和痛苦,还会时时复现,相续至多生多世。因此死后的惨苦,是无法用语言表达详尽的。现在分四项说明:
  (一)灵魂昏迷
  根据西方“灵学研究会”报告,灵魂最初离开肉体的时候,因为受到“肉体死亡”的冲击,心智较生前减退,能力也较生前减弱,但是不久即可恢复。至于自杀的人情形就不大相同了。因为自杀的人死时受到剧烈痛苦的震荡,迷离昏昧,心灵能力部分丧失,经久犹难恢复;我们看到每一届“灵魂发表会”,死者之灵,凭藉灵媒与生人晤谈时,往往突现“颠倒迷失”的现象。这是由于死时的颠倒状况,突现于灵魂心中所致。据西方人说:这是常有的事。自然死亡的人尚且如此,自杀而死的,更可想而知了。
  (二)丑态常存
  “临终一念”,对死后有绝大的影响。所以“死时安详”,死后灵魂也安详平静;“临死悲哀”,死后依然悲哀。不但哀乐如此,就是临死时的形象——死后也会常常现相。有人看到“断头鬼、缢死鬼”,实际就是临死的真实状貌。丑态常存,这是家属对临终时的人要千万留意的问题。要让家人安详地逝世,不可让他哀伤、愁思、烦恼。
  下面有两个西方人的故事。
  在《死亡及其奥秘》一书中,记述罗依班律给佛拉曼宁的信中说:
  “一天夜间,我别了友人徐鹏,又到一家咖啡店小坐,因此回家已迟。但觉得身体轻健,心中安详。当时夜已深沉,就上床入睡。谁知睡不了多久,突然被恶梦惊醒。忽见友人徐鹏满头鲜血的立在床前,并向我道别;惊吓之余,我立刻坐起。那血淋淋的徐鹏,依然历历在目。待到天明七时后出门,预备探听消息,恰好对方也有人来,报告徐鹏已死。因此,得悉就在与他分手那一夜,从楼上跳跃下,脑壳碎?裂而死。”
  又弗兰马利文所著《不知之物》一书中记述,有一妇人曾见到她弟弟(在一次战役中重伤而死)的幽灵。
  书中说:
  “我夜间突然醒来,见我弟奥立白,兀然僵立于我的卧床之旁,他的膝部,被一种有光的雾气所包围。此时明月已沉,夜色如漆,雨声潇潇,倍觉凄凉,因之我从床上跃起,穿越我弟弟的灵体而过。到了门口,正要开门时,再一回头,见那白茫茫的灵体也逐渐移动,向我走来,他双目注视,表示亲切而又痛苦的样子。因此,看到他的右侧腮部被刀削掉,鲜血淋漓,面色如白腊而透明,其状极惨。”
  书中又提到后来那位妇人得知她的弟弟果然战死,受伤的地方,正与她夜间所见相同。
  (三)自杀时的痛苦,死后会常现
  (1)西方有《鬼语》一书,系美国一位法律学者荷滋死后,透过英国女作家拔柯的手写成。后由南京中央大学孟宪成教授译为中文,已故外交家伍廷芳作序。死者荷滋在书中说:“自杀的人,死后遭遇极惨。”
  又说:
  “世间有最可爱的事,也有最可怕的事。例如自杀这件事,人们如果知道死后的剧苦,像那样酷烈。无论如何,也不会寻死了。”
  (2)英国汤姆森所著《科学大纲》一书中有云:
  “如果在一间房中,曾经演过惨杀的悲剧,用精神感应法,可使此种经久幽秘的事,重演一遍。剧中所有角色,和当时出事时的情景,会映现分明,历历在目。”
  这是由精神感应的力量,激发鬼魂重现惨死景象。更因反射的力量,这种惨景,映现在人们眼中,因为鬼魂心里,惨案会再予浮现,如同磁石吸铁一般。
  (3)友人孙世英曾经告诉我一件事:
  “报载苏州思婆巷有一户人家,夫妇不和,丈夫凶狠,持刀将太太杀了。事隔数年,有一天深夜,巡逻警察正在巡查。突然间看见男女争吵,男的持刀将女的杀了。片刻不见了。后来查证于邻近一老人,据说数年前,确有此事,自后此种惨景,每年这一天就出现一次,那位老人已见过好几次。”
  友人虽说他已不能完全记忆——可是查考这件事,大致与上述所写一样,这都是因为鬼魂心中感到死时的惨痛,辐射再现。
  以上所举的例子,大多摘于西方书中。恐怕大家看多了生厌,现在再举几个中国的例子,也都有真凭实据。
  在没有写出以前,先谈谈“扶乩”这件事。不信扶乩的人,以为都是扶的人搞鬼,其实不然。扶乩之术,虽然是我国土产,而现在西方国家也很盛行。在日本称为 “灵子术”,灵子,就是“巫”的意思。扶乩由日本传到荷兰,再由荷兰传到欧美各国。西方国家称“扶乩”的板为“维吉板”(Owig board),现在各地“灵学会”中颇多使用。前美国总统威尔逊生前相信扶乩。有一次乩盘上写出无数希伯来古文。他平时并不认识这种文字:可见扶乩也有很多意义在其中,虽然不可全信,也不可不信。
  现在要说的,就是近代高僧——宁波观宗寺的谛闲法师所经历的事情。他是近代鼎鼎大名的天台宗师,当无虚妄。
  (4)显感利冥录(节文):
  “一九二六年夏天,旅居北京的佛教界居士们,恭请浙江观宗寺,谛闲老法师来京宣讲‘圆觉经’。当时住在西城小沙锅胡同的钱叔陵居士,喜欢扶乩。北京都城隍‘白知’,有一天前来降坛。乩文说:谛闲老法师可惜无暇来一谈,诸位能不能去礼请呢?大家问:下星期天可不可以?乩文说:可。后来谛老如约而至;白城隍再度降坛,文云:今日蒙大师惠然光临,感激无比。在乩文中,向谛老提出很多问题。其中一条说:世间庸人,做鬼最苦,终日昏昏沉沉,如有所失。而横死者,鬼魂更为惨苦,又难超生。不知何故?问过之后,周仓临坛,大家问他死时痛苦为什么到今天还会再现(周当时是坠城而死)?谛老为他说法开示完毕,周仓感谢而去。”
  周仓死了已一千多年,自杀的痛苦依然不灭;推究其原因,全在当时一念之误,企图自杀的朋友,该以此为鉴。更有一层,大家以为周仓已死千年,为什么至今仍会降坛,不免奇怪?这就可见灵魂不灭,确然无疑了。
  (5)上海法藏寺兴慈老法师亲口所说。
  “天台山方广寺(兴慈长老所主持的)有二位比丘,先后为同参道友,后一位因为失足,坠落石桥下面死亡。有一天,他的同参正在静坐,忽见到死去的道友出现在面前,恍惚间跟着他走出禅房,行到石桥边,那已死之僧突然间一跃而下。只见血肉狼藉。痛苦哀嚎一阵,惨不忍睹。一瞬间,又恢复原来面目说:‘我天天受这样的苦。’他的道友心中大恸,因此仓促出定……”
  (6)周敏群先生说:
  “北平有文效孙其人,有一天到崇效寺看牡丹,在很多的游人中,有一位眉目英锐、侠情流漾的青年,与众不同。便走过去揖问大名。这位青年说姓谭。名叫‘炎言’,籍贯湖南,曾在官场浮沉,暂住京师,不久回乡,此人神情高洁,谈吐豪迈,效孙因此对他极为倾倒,就与他做了朋友。以后就时时相聚,友情日增。但转瞬之间,寒冬已到。有一天,炎言挟一幅画,仓促来找效孙,并且惨然对效孙说:‘我将回湖南,从此一别,不知何时再见’效孙便问道:“你为什么要急着回去呢?”炎言说:‘我有脖子痛的病,每到冬天必发。今天疼的更厉害,所以想回去治疗。’谈话的时候,就把画轴送给效孙,说:‘这是友人为我画的小像,持来相赠,聊供别后纪念。今日行装待发,无法久谈了。’话说完忽然不见。效孙非常惊愕,知是鬼魂异类。马上将画轴展开,果然是炎言的小像,并题有‘望海词’一阕。有‘曾经沧海,又来沙漠,四千里外关河,骨相空谭……’等句。到此效孙才憬然大悟,这位青年鬼魂,不是别人,就是光绪戊戌政变时,在北京慷慨赴义的六君子之首谭嗣同。因为谭的遗著《莽苍苍集》中,也刊有这首自题小影的词。大约因为被斩时的惨痛突发,所以急急离去……。”(录自《神鬼交通》)
  (7)杨仁山先生说:
  “先父做旌德地区教育首长时,有一学生,曾经遇到过吊死鬼,并且互相谈话,据那吊死鬼说:枉死鬼,无法超生,最为惨苦。且必须请高僧超度、诵经才能脱身。那位学生就答应他,为他作佛事,但是要他变现缢死的状态。鬼不愿应允,说变现缢死状态的时候,非常痛苦,非经三五天不能回复原状;后经那位学生再三请求才答应。但是他说:‘我变相的时候,不但人性全失,而且不能认识人。你在床上必须将帐门抓紧,以防备我扑过去,否则两相不利。’然后,那缢死鬼便变得极可怖的样子,满屋乱扑,一如傍徨无主。又连扑帐门三次,没有扑过去,才破空长鸣一声,奔出门去。”
  (8)松江佛教会会长耿君镳先生说:
  “本县人吴伯庚的儿子吴光田,在南京东南大学读书的时候,与几位同学参加革命,非常热心。但事机不密,被孙传芳的军队知道了,马上派兵到校,抄查证据,当时光田义愤填膺,因为言语间抵触了士兵,竟被他们用乱刀砍死。后来国民政府轸念忠勇,追奖议恤。虽然不算白死。可是他的鬼魂却受苦不了。死后三个月,灵魂不时回家,附在老人或幼儿身上,陈诉刀刺的苦痛,非语言可以形容。虽然死已很久,痛苦依旧。说时涕泪如雨。家人听了,十分哀伤,特地请高僧能禅法师说幽冥戒,为他超荐,后来他的灵魂才不再附人体出现。”
  【增补一】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说:乌鲁木齐(迪化),汉译是“好围场”;当我旅居该地的时候,有一个名叫“乌鲁木齐”的翻译官说:“新疆军队里,有一位火头军,名叫巴拉。从军打仗时,遇到敌人(贼寇),每次都全力奋战,后来有次被流矢射穿左腮帮,箭头从右耳后方出来,还咬牙奋战,砍杀一个贼兵,与贼一同倒地死亡后来我因事宿于当地军事首长私宅,梦到巴拉来拜谒,衣冠鲜明,不像低级士兵,而且梦中忘了他已死,问他现在何处?要到什么地方去?他说:‘因受差遣经过此地,偶然遇到主人,思念殷切,才来拜访。’又问他为什么得到(阴间)官职?他说:‘忠孝节义,也为天帝所尊重。凡是为国捐躯的人,虽然低到炊事兵,生前如果没有犯罪,幽冥也要留一个职位给他;原有过恶的人,也会消除他以前犯的罪,到人道转生,部下现在是博克达的山神手下部将,职位等于一个团长。’又问他要到什么地方去?他说‘去昌吉!’问他为什么事去?他说:‘奉命送重要文件,但不知内容是什么?’然后我忽然醒来,他的话仍然留在耳边。当时是在乾隆三十三年(公元一七六八)的六月到八月十六日,有‘昌吉叛变’事,巴拉的鬼魂不敢预先泄漏。” (见《阅微草堂笔记》)
  【增补二】
  乌鲁木齐的军政指挥官——巴颜弼说:“从前出征‘乌什’时,晚间做梦到一处地方。山边有六七个帐篷,但是看不到兵,虽有几十个人走来走去,也仿佛像文官。我到那边细看一下,遇到已逝世的护军统领(大约师长级)某人,我们互相握手慰藉辛劳。我问他逝世已久,现在有什么事到这里来呢?他说:‘我因为平生正直,所以得封阴官。现在我是跟随军队查记战死者的名单。’我见到他的桌上摆着很多册子,有黄、红、紫、黑多种,就问他这些册子是以“黄旗、红旗……”来分类的吗?他微笑说:“旗?那里有‘紫旗和黑旗’呢?这只是代替甲乙丙丁的次序罢了。”我再问他这些次序以什么为标准?他说“忠心为国,奋不顾身,名字登在黄册子上,遵守军令,宁死不屈,登在红册子上,随军征战,辗转阵亡,登记入紫色册子,大军溃败,无路逃生,尸无葬地,断肘缺足的,登入黑色册子。”我再问他:“一个命令下来,血肉横飞,又那能一一判定忠贞等级,而毫无一点差别呢?”他说:“这只有阴官能分辨得清楚。大凡人死魂魄还在,他的灵气还如生时,应该登入黄色册子的,他的灵气如同烈火一般炽盛,壮势逼人;应该登在红册子上的人,他的灵气好像一股烟气直向上升,风都吹不散;应该登在紫色册子上的,他的灵气仿佛云中泄出闪电,来往闪烁;在这三类中,最上一等要列入神明级;最下等也要列入善道;至于列入黑册子的,他的灵气畏畏缩缩,如同死灰枯木,在阳界的政府会褒扬他的忠义,也同例享有哀荣;而阴曹地府,却以平常的鬼魂对待,不再把他列入高级了。”
  巴提督侧耳恭听,肃然动容,正想问问自己的将来,忽然被炮声惊醒,后来常把这件事告诉他的部下说:“我领军作战每想到这些话,便觉得牺牲于战场,生命轻如鸿毛,毫无所惜。”(见《阅微草堂笔记》)
  【增补三】
  翰林院的译官伊实,随军出征伊犁(新疆)时,血战突围,身受七处重伤而死。过了两昼夜,又醒了过来,拼命跑了一昼夜,才追到自己的军队。当时我与博晰斋,同在翰林院任职,见他身有伤痕,详细地问他原委。他说;受伤时绝没有痛苦,但是起初如同昏睡,接着渐有知觉,而魂已离开身体。四面一看,都是一片风沙坑洞,不识东西,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已死。突然想到孩子还小,家又贫穷,心酸彻骨,便感觉身如一片树叶,随风飘飘荡荡。又忽然想到就这么死了实在不甘心,发誓要做厉鬼来杀贼,便感觉身体仿佛生铁浇铸一般,风吹不动。在徘徊四顾之时,正要直上山顶,看望敌兵在何处,忽然如大梦初醒,已僵卧在战场血泊中了。晰斋叹息地说:听到这段故事,使人觉得战死并不可怕。正因为如此,忠臣烈士,才容易做到,一般人为什么贪生怕死而不愿做一个烈士呢?(见《阅微草堂笔记》)
  (9)耿君镳先生又说:
  “本县有徐姓的女儿,因为得罪了继母,不堪威逼,就上吊自缢死了。后来,房东因为徐女住的房间常有怪事发生,恐怕对自己的住宅不利,就设法作法祛除。因为有人对他说,请道士来作法,可以将她的鬼魂幽囚起来,在十二年间不再胡闹。而徐姓人家,竟然听从这项计划,而后十二年中果然平安无事。可是期满之后,鬼魂依旧会出来附在她两个妹妹身上。叙述她死后之苦(时时觉得身体悬在空中,仿佛死前被吊的景况一样),逢人便哭,伤心欲绝。有一次,正当她的大妹分娩,产妇忽然变色,喃喃自说自话。说她是已死的姊姊,要求替她做几堂经忏,以便超度。但是她的妹夫却不信鬼,含糊不允,婴儿也始终生不下来。等到答允之后,才听婴儿哇哇落地的声音。后来佛事做完,一家才平安。由此可知礼佛的功德,实在不可思议。”
  (10)上海法藏寺能禅法师说:
  “人死了,灵魂已离肉体,我们看了好像两不相关;但是死者的‘识神’如同带着身体走路,与生前一样。凡是横死的人,他的鬼魂痛苦不安,东奔西窜,必须等着有人为他超荐,痛苦才停止。”
  【增补四】
  死后入地狱:
  “地狱”之说,自古已有。非但宗教家说有“地狱”存在。就像希腊大哲学家毕达哥拉斯也说,不洁的灵魂,因为灵气重浊,而堕地狱,意大利诗人但丁,也有 “火石地狱”的描述。即使赫滋在《鬼语》一书中,也说他曾亲见过很多地狱的实景。在火石地狱之下,还有“个人地狱”,一经堕落,受苦无穷,因此可知“地狱”并非虚无飘渺之事。
  《醒世千家诗》上说:
  “江苏吴江有个姓蒋的人,与人赌气输了,服毒自杀。后来附在他妻子身上向人说:‘我不该死而死,遂被罚进枉死城(地狱的别名)火床铜柱,惨苦万分。因此才知生在人间一日,胜过死了千年。’劝大家宁可气死,不可自杀,以致后悔莫及。大哭而去……。”
  又,《果报类编下卷》“说铃”上说:
  “镇江人张大,旅居扬州,康熙七年五月病死,见了阎王,王说:抓错了人!你既然到这里,可捎一封信到阳间。于是,令一鬼兵引他游览一座城市,城门口匾上写着‘枉死’两个字。他看到很多鬼魂,拖着一尺多长的舌头,自称是吊死鬼。每天到这个时辰,必须再度经历上吊之苦。后又见到很多鬼魂,身体肿胀,衣服尽湿,自称是投水自尽的。又见到一些鬼魂,有的无头,有的断喉,有的七孔流血,自称生前是自杀而死,服毒而死的人。他们每一天定时照生前的死法表演一次,苦痛万分,那些鬼魂又异口同声说:‘我们在生时,都认为一死了事,但想不到死后痛苦到这般,真是悔恨都来不及了。’张大说:‘那些鬼魂到何时才能重新投胎做人呢?’鬼兵说:‘不能了。大凡阎罗王殿前托生做人的鬼魂,乃十分少有。人身难得,反而不知珍惜,而寻短见。这些人在阴间辜负了阎王一番鼓励在世间为善做人的恩义,在阳世又辜负了父母三年乳养的大德。何况一个人自尽,往往会使阳世亲眷遭遇司法诉讼,真是害人不浅。因此阎王最恨这些人,判决他们入畜生道,不容易投胎人身……’看完了这一幕,他回报阎王,阎王说:‘你回到人间,可以把这番话告诉世人。’然后阎王大声拍击桌子,张大才悠然醒来!”
  三  找寻替身
  据史籍记载,自杀以后,不但受苦无穷,而且一定受到冥界囚禁。例如《子不语》一书中说,有个姓朱的鬼魂说:“横死的人,冥界专门命令一位监狱管理人员,来管束自杀的鬼魂,又不得回到故乡。”又有一个缢死的妇人说:“缢死的人,被囚地狱,凄苦万分。”在《北东围笔录》中,也有记载“溺死鬼”自诉身世的话。他们说魂魄长年消散在寒水之中。诸如此类,记载极多。溺死鬼往往要找到“替身”,才可以自由投胎。缢死鬼也常有讨替身的事情发现。这种说法虽然有些荒诞,但却不可不信。因为目前“灵魂学还在幼稚时期,灵魂的真相,还没有绝对明朗化。”西方一般灵学家,也是如此说。我们要知道世间的事,常会出人意料之外。绝对地肯定有无,全是妄断。
  现在略举数则,以便证明!
  (一)薛福成(清末名士,曾国藩幕府)曾说:
  “我的外祖父顾氏,住在无锡内西溪上,是几百年的大族。雍正初年,有一个道士,经过他家门口,忽然停在那里瞪着眼看着门里面说:‘糟糕!吊死鬼走进这家了!’过了一会,又连说有七个吊死鬼来了。于是他走过来向看门人说道:‘这家宅院有七个吊死鬼入门,自今以后,当有七个人自缢。如果现在驱鬼,还来得及,(你们)为什么不请我作法来解除这一灾难呢?”看门人赶急走入内宅向主人报告。当时主人是顾持国先生,性情刚正严厉,认为道士胡闹,就把道士骂了一顿。道士笑着说:“当真是命中注定,无法挽回了!”说罢长叹一声而去!过了几年,顾持国的女儿将出嫁,与他的女婿家因花轿问题相持不下,女儿忽然气得上吊死了。后来,顾的重孙(即孙子的孙子),被他母亲责骂。竟然和他的媳妇在楼上一同上吊死了!顾的孙媳妇高氏,与顾的孙子相处不睦,也突然自缢,接下来她的丈夫也上吊了此残生,顾持国的曾孙,有一天,从书房回来,又在一棵桑树下吊死了。我的外祖母——陈氏夫人,嫁到顾家以后,有一天早晨起床,派吴姓女佣出去买花,等她把花拿回来,陈太夫人已在侧房上吊死了。死因不明不白。到此时,一家自缢人口刚好七个,真是奇谭!”录自《庸?笔记》
  (二)狄平子(民初闻人)先生说:
  “光绪二十三年秋天,江苏高邮马棚湾下二十里路,有一个陆家庄,有个庄稼人好赌,每赌必输,因此,和他的太太经常吵架。有天晚上,钱已输光了,但是他还知道太太有两百个钱藏在枕头下面。本来不想拿走,免得太太唠叨,就叫他表弟去要,他表弟就听吩咐到他家里,隔着圆洞形窗户向里偷看,他的表嫂正在灯下纺纱,可是身后却站着一个高冠华丽的男人。他心里感觉很奇怪,以为他表嫂有了外遇。但经仔细一看,他表嫂又仿佛根本不知道有人在他身后站着。
   “这个人手拿一根短杖,杖的一端稍微弯曲,略似西洋人的斯蒂克;那个人就用有弯曲的一端去钩他表嫂所纺织的纱,他一钩纱便乱了;每一钩乱,那妇人便再把它接起来,像这样连断连接有五次之多。妇人最后终于烦了,便停了纺机,长叹一声站起来,一面擦泪一边哭。接着就用带子挂在床梁上面,自己站在凳子上,把头伸进去把带子拉紧,这时那个衣冠鲜明的男子集中眼神凝视着妇人上吊,好像这是最紧要的关头。就在这间不容发的时候,那表弟不觉大叫一声,推门而入,表嫂吓倒在地,此时邻居都听到声音跑过来了。再看那戴高帽穿马褂的人,僵在那里,形同木鸡。这人戴的是有缨的高帽子,身穿长袍马褂,并且留着马蹄袖子,胸着一个方形的袋子,脸上有几根胡子,用力推他,仿佛一缕烟雾,无论用刀刺,用棍打,都不会动一下,大家此时才知道这人是鬼,直到半个月之后,还有一片黑影子依稀能看到。”见《平等阁笔记》
  (三)薛福成先生又说溺死鬼找替身一段故事:?
  “(清代)两江总督衙门(曾国藩曾出任此职),在金陵(南京)城北,洪秀全军队占据金陵时,曾选为‘天王府’地址。内中有花园,园内有莲池。同治三年六月(公元一八六四),清军克服金陵,洪秀全的宫中,投水池自杀的有一百多人。过了八年之后(同治十年),又改建为总督公署。当时我(薛自称)在曾文正公的手下做秘书,而那公署幕僚所住的地方,与花园相距很近。我夜里看书,经常到深夜零时以后。往往听到窗外有必必剥剥的声音、用手推窗户的声音、敲门的声音、彻夜不停止。等到曾文正公卸任,李鸿章来此就职时,是同治十三年(公元一八七四年)秋天。幕僚中有人派他的佣人去外边茶炉子取水时,很久不回来。又派一个人去催,经过花园,听到轻微的呻吟声。这时,才看到先前去取水的仆人,倒在池边,两手撑着地,作强撑的模样。另外,有一团黑气环绕着他,几乎快被拖到水里去了。后来去的佣人看到这种景况就大声呼叫,大家听到声音都一齐奔过来。那团黑气忽然飞进了水池,水被分开,响起一阵破水声。那个仆人此时昏厥不省人事,用姜汤灌他,很久才醒过来。他说:走到花园,看到一个鬼从水池中冒出来拉他下水。他吓得倒在地上,虽然嘴不能讲话,但是心里明白,竭力抓住地,免得被拖下水。但是如再拖延几分钟,无人来救,就没命了。这个时间正是下午,不过两三点钟光景,天气阴雨,水鬼竟然走出水池拉人。自此凡是经过这池子的人,都有了戒心!
  “可是,不到二十天,李总督的侄儿,却忽然淹死在池中。他的年龄已四十多岁,先几天接得家信,获知儿子死了。因此,水鬼趁他忧愁的时候,来害了他!”《庸?笔记》
  【增补】
  四川黄书云的《觉园笔记》记载说:“自流井(四川的食盐产地)的街道很窄。”有些人家常常在屋后临河的水面,搭起木板。建一层楼住在上面,把窗户打开就可以俯视河水了。每一家的房子都是这样,一眼看去没有两样。有一个做篾器的工人,夜里作工。听到两个鬼在水上讲话,有一个说:‘我明天就能得到替身,脱离水难了。’另一个鬼说:“真为你高兴!——那个人是谁呢?”
  这个鬼说:“午后有个挑煤的人,把煤卖完,在街上喝酒。喝醉了,会到河边来喝水。我就把他拉下水,他就可以代替我了。”篾工细听之后,第二天午后,打开窗户对着河,把手中的篾片支出窗外,坐着编东西。他时时低下头看,果然看到一个人踉踉跄跄来了,带着一股酒气;这人把担子放下来,蹲在河边,身体微微向前倾,几乎要掉到河里去了。他在河边捧着水拚命地喝,一面说:‘好喝!好喝!’然后,一面掬水,一面喝,喝罢,连口念‘阿弥陀佛’。结果也没出什么纰漏,竟然肩着担子走了。夜里,又听那个鬼对同伴说:‘你的替代人没有到吗?’那同伴说: ‘来了,我趁他捧水时拉他,他几乎掉下来了。想不到水喝了不少,却直口念阿弥陀佛,我倒退三丈之外;我再到岸边,他又喝水,又口念佛号,我吓得直后退,眼冒金星不能动,而他老兄已经肩着担子走远了。’第二天吕仙岩佛教会的会员来店里休息,听到篾工讲这番话,回家之后,我把它照实记下来!”见《觉园
笔记》
  总之,一个人自己作不得主,鬼就会找上门来,这是一定的道理;如果能洞澈世间真相,天下如意的事少,不如意的事多。那么遇到逆境自然就不会产生悲愤心理,不会自艾自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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